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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1180 2022/12/9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坚持工商融合、文理融通特色办学之路,现有58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2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6800余人,各类研究生5100余人,留学生990余人。学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均在90% 以上,其中国(境)内外继续深造率达到30%以上,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大批优秀师资。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2023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3年浙江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2.招生人数:不超过27名,以上均为本科层次考生;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实际测试成绩来确定。
3.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史/历史、理工/物理、综合类考生(2023年我校在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海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甘肃、宁夏、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贵州、青海、新疆等地区有高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请参考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及2023年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标准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第2、第3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女子篮球:


1. 招生小项及人数: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教育部,体育总局)正式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2)按照教育部有关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自2018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4.考生所获等级证书及比赛获奖限5人制篮球或3人制篮球比赛。不招收入学前曾在职业比赛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不招收注册过职业篮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



男子足球(仅限11人制足球):

1.招生小项及人数: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冠军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正式比赛)正式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2)按照教育部有关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自2018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3.考生所获等级证书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比赛。不招收入学前曾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不招收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



女子足球:

1.招生小项及人数: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全国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正式比赛)正式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2)按照教育部有关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自2018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4.考生所获等级证书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比赛。不招收入学前曾在女超、女甲、女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不招收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1日
2.报名方式:


我校高水平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2023年1月1日前登录网站:https://zjgsuydy.aihzst.c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3.报名材料要求: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的考生需同时将纸质报名材料于2023年1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EMS)寄至:浙江工商大学体育工作部办公室何璐琳老师收(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邮编:310018),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视为报考无效(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同时请在快递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笔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报名号后四位”字样。
报考我校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的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的同时,需在国家指定网络系统报名。经学校确认符合我校报名资格的考生,需由本人到我校接受反兴奋剂宣教、当场签订相关承诺书、上交所有报名材料、带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未签定承诺书或未上交纸质报名材料者,在后期公示、录取阶段一律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遇疫情等,以学校本科招生网或体育工作部网站通知为准。
2)需要特快专递(EMS)的纸质报名材料包含:
①网上报名表打印件;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③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项目相一致的获奖证书(运动成绩)、比赛秩序册复印件(二级运动员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
⑥由校级或校级以上教育(体育)主管行政部门出具的主力阵容队员证明(以本校版本为准,参照附件)。
上述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注意保存相关材料原件。(注:①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实际等级证书信息不符的,或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②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③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须诚信,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的资格或测试成绩。)
4.审核与初选:根据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人数、运动水平以及考生的学习情况等方面,由纪委监督,组织报名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与初选,并将于2023年3月10日前在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符合我校高水平考试资格考生名单。
四、专项技能与文化水平测试

1.报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的考生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报名参加教育部及体育总局相关测试。我校不再组织足球项目校内考试。男子足球,女子足球测试办法与标准以教育部及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2.报考女子篮球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
3.篮球测试办法与标准见附件。
4.报到时间:
1)参加高水平女篮初审合格准予测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12:30-16:30到浙江工商大学体育馆四楼体育工作部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到时须严格遵守学校和杭州市相关疫情规定。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如遇疫情原因,以学校本科招生网或体育工作部网站通知为准。
2)女篮专项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具体项目测试时间与地点于报到时通知)。
3)招生考试费:140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缴纳。
五、录取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女子篮球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技能测试,但不能代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技能测试。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统一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根据教育部要求参加相关测试。按教育部要求,及本校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2.被我校确认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有关承诺书。
3.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技能水平、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全国统测成绩)总体情况,划定专业测试资格线,专项测试分低于50分将不给予公示。并按规定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准、备案和公示。入围我校拟录取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如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并出具书面或其它有效证明,其名额则由名单内考生顺次替补。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认入围我校的高水平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运动员(二级),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准,我校将根据其专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如考生数超过我校计划数,则按专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等综合考虑,择优选择),由我校提出申请,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录取(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专项成绩、文化成绩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6.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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