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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1383 2022/12/19


学校简介

西安体育学院创办于1954年,原名西北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西安体育学院,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高等院校之一,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2001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是国家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严谨、创新、团结、拼搏”的校训,坚持“笃学重教、造就人才、服务体育、福佑人民”的办学宗旨,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并举的多层次、多规格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校本部、沣峪、鄠邑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目前在校本科生8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并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体育学为陕西省一流建设学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等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2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理、经、管、教、医、艺7个学科门类,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出6万余名体育师资、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科研、体育新闻、体育经营与管理专门人才。

学校建立了奥运、全运科技服务攻关团队,持续为国家队和陕西省队的重点运动员提供科技攻关服务,受到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多次表彰。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年均30余项。

学校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场馆,设有运动人体科学等多个实验中心;现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技术分析与技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多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图书馆是西北地区体育科学文献信息中心,总藏书79万余册。学校同25个国家和地区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西安体育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秉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党建引领和改革驱动,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体育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专业介绍

(一)运动训练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名牌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专项教学、训练及竞赛组织与管理能力,能从事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核心课程:专项理论与实践、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体能训练方法与实践

学历:本科;学制:四年;修业年限:4-6年;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陕西省特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基本知识、技术与技能,并有较高体育文化素养,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胜任教学、训练、科研、裁判等方面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核心课程:专项理论与实践、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导论、中国传统养生理论与实践、运动训练学。

学历:本科;学制:四年;修业年限:4-6年;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招生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评分。我校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新生录取名单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3.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规定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4.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5.我校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

1)冬季项目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冬季两项。

2)夏季项目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举重、跆拳道、田径(不含全能项目)、体操、艺术体操、蹦床、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围棋;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静水、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空手道、游泳、跳水、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橄榄球、攀岩。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中国式摔跤。

注: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习的运动项目需在学校开设的项目中选择。

6.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二)报名办法

1.注册及报名方式:“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无法正常报名,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致电我校招生办,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传真至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409422);

5.考生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文化考试办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3.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及时间参加文化考试;

4.考生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四)体育专项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及报名系统中确定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考试安排:考生根据所报考项目参加相应项目的统一考试,各项目具体考试安排可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查看;

3.我校组考项目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将于考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4.考生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

二、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

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参照《西安体育学院关于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三、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63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20名,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另行公布。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四、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在德、智、体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我校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分项招生计划,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完整录取原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五、信息公示

1.考生报名资格及录取结果等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审批为准;

2.我校招生章程、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对考试成绩有质疑,务必于考试现场提出申诉,离开考试现场后视为无异议。

4.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对考试成绩有质疑,务必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通过“体育招生系统”提交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5.考生如对我校公示信息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9-88409404。

六、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当年标准收取学费等费用。

七、特别声明

西安体育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政府部门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复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西安体育学院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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