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8〕132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政教学〔2019〕33号)精神,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各个专业发展需要,确定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成绩190分为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分。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本校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然后分专项、分男女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三、我校依据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适当进行调整。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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